一、总则
1、为了在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的设计、施工及验收中,做到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、
卫生、确保质量,特制订本施工规范。
2、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生活给水、热水、饮用纯净水管道系统的设计、施工及验收。
3、规范规定:给水聚丙烯管不得用于消防给水系统,不得在建筑物内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。
4、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的设计、施工及验收,除执行本规范处。还应符合
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标准、规范和规定。
5、该产品2002年发布
标准,系新产品未经各方面长期实际使用验证,要求
系数提高20%以确保正常使用。
二、施工规范
结合实地看懂设计图_逐户(或管道长度在1 00米内)施工安装(在施工过程中PP—R带丝嵌件管件部分在与阀门、水龙头、丝堵等带丝器具件操作连接时拧紧即可,严禁用力过度,否则由此造成的管件损伤及后果,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) →每户试压(用水器具许可的情况下,冷水1.5MPa,热水2.0MPa或按设计要求) →检查每个接头。管道有无渗漏→记录(签字) →试水流量(检查是否有异物堵塞管道。流量是否合格) →记录→每单元(楼门)再次试压(冷水l.2MPa,热水1.7MPa)试水流量→记录→整栋楼接通试压(冷水l.OMPa,热水1.5MPa)试水流量→验收→固定支撑或暗埋管道_试压(冷水l.0MPa,热水1.5MPa) →清洗、
→标明暗埋管道位置,走向→工程验收→投入使用。投入使用三天后十天内逐处再次检查管道是否正常,一年内每三个月检修一次。并做检修记录。
根据检修情况制定次年检修计划。【详见华东建筑设计院《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(PP—C、PP—R)工程技术规范》及
工程技术规范】。
三、售后服务
本企业按
规定(约定)实行“三包”(包修、包换、包退)。由于生产、运输、保管、安装诸多环节可能导致管道系统不合格,用户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,并以
标准使用条件为准,装卸时应轻拿,严禁拖、拉、抛、摔等不当行为,否则由此造成的管材破损后果,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材料运到用户处五天内,使用前应抽检该批产品是否合格(管材和管件的内侧壁应光滑平整、无气泡、裂口、裂纹、脱皮和明显的痕纹、凹陷、外观基本一致。)确因产品生产质量问题不能使用,由本公司负责调换。施工安装务必按“施工规范”施工,它能
发现生产、运输、保管、安装等环节出现质量问题,以减少损失。这是终端产品(管道系统)合格的保障,也是我们提供售后服务的要求。无《工程验收材料》、《施工记录》、《检修记录》或未按施工规范施工.我们将视为用户放弃“三包”权利。
附 录:
《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(PP—C、PP—R)工程技术规程》华东建筑设计院(节选有增删、未严格校对)